由於不肖人士持假證件至房仲公司應徵業務員的案例日益增多,甚至竟然還有詐騙集團派來探路的,平時勤於開發「新客源」,目的是要取得房產大門鑰匙、產權等資料,最終是想騙取房貸,是故,台北市房仲公會日前要求,各房仲公司應徵人員時,需特別加強審核「良民證」(無前科證明)。
近幾年房地產景氣欣欣向榮,房仲店數創近年新高,房仲業人力需求孔急,各店家莫不盡力招募員工,但部份店家對於員工條件篩選不嚴格,甚至來者不拒,以致於讓不肖人士有機可趁,才會發生詐騙集團能冒用資料,向銀行詐貸數千萬房貸的事件;除了詐騙集團猖厥,今年2月時還爆發通緝犯充當房仲,騙取買方150萬購屋斡旋金的荒唐事,對於房仲人員的形象有重大傷害。
於是房仲開始進行一連串自清的手段,而「良民證」即是其中之一。事實上,要求檢附「良民證」其來有自,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每年在徵選優良傑出房仲人員時,條件之一即是要求檢附「良民證」,北市房仲公會此次要求會員普遍實施並不為過,惟確實履行的店家有多少,仍有待觀察。
此外,不動產仲介經紀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詐騙不只在台北,最近也會發文給全國會員,希望應徵者能出具良民證;為了避免這類詐騙情事一再發生,除了仲介方的把關,專家建議,這類物件的廣告方式,多為屋主自行張貼銷售字條,上頭還不只留下電話,甚至還粗心地將鑰匙交予大樓管理人員帶看,此般大意、冒險的舉動,不僅會讓個人資料外洩,還容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